《社保法》规定,缴纳社保是我国公民应尽权利和义务。目前,我国有10亿多人,以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保的方式,参加社会保险。
缴纳社会保险,退休后就能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极大地保障了退休人员的生活。但也有一些人,因为年龄较大、失业经济困难、社保缴纳的时间较晚等原因,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后,社保不足15年,不能领取养老金,产生了将社会保险取出来的想法,能出来吗?
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取出来的,除了如下几种情况。
能取出来的几种情况。
(1)在上海参加社会保险外国人、香港、台湾和澳门人离职后,返回到居住地,不足15年,不能在上海办理退休手续,可以将缴纳的社保养老金个人帐户金额取出来。
(2)在职人员还在缴纳社保时死亡的,养老金个人账户金额是可以取出来的。
(3)有些非沪籍人员年龄较大,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单位缴纳社保的月份较少,在老家也没有缴纳社保的非城镇户口,老家社保机构不接收上海的城镇社会保险,个人提出终止养老帐户的申请,将养老个人帐户取出来。
(4)本市人员,年龄较大,超过60周岁的男性或者超过50周岁的女性,继续延期五年缴纳社保,仍不足15年,个人一次性补足15年,经济压力难以承担,可以申请将个人的养老保险帐户金额取出来。
一般情况下,不建议将个人的养老金额取出来,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还不足15年。
(1)可以继续缴纳至15年,办理退休,这是最合算,最经济的方式。
(2)如果继续缴纳社保至15年,经济压力较大,可以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换为城乡居民保险,也就是居保或农保。同一个省份的城保与农保是可以相互转换的。
(3)如果是非沪籍人员,在上海缴纳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是可以转移到外省,同外省的居民或者农保,合并在一起的。
个人养老金账户金额。
缴纳社会保险,用工单位是缴纳社保的主体,个人缴纳的社保费用只占总金额的三分之一,进入个人养老账户金额仅为8%。
以上海目前的标准,每个月以最低基数缴纳社会保险,每月个人缴纳社保为628元,这里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单位一年缴纳的社保费为1672元,占社保总费用的三分之二。进入个人养老金帐户为478元,一年下来进入你的个人养老金帐户金额为5736元。
说得简单一点,个人账户相当于我们交费总额的1/3,假设你交了12万块钱的养老保险费用,个人想将社保取出来,只有4万元钱,其它8万元,变成了国家统筹,为社保做贡献了。
你无形中就损失了8万元,显然这是得不偿失的。所以,一般不建议将社保个人账户取出来。
结论
总之,缴纳社保不足15年,尽量去继续缴纳至15年,如果经济压力太大,也可以将城保转换成居保或者是农保,让自已获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有了养老金,你也将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不要因为个人养老金账户有些金额,就只顾眼前利益,私自取出来,这是得不偿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