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如果员工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社会险恶,钱很难赚,这世上的人形形色色,公司也是,初入职场,从来没有人会告诉你,而且你自己或许也不相信、但却是事实的事: 试用期被辞退也能有补偿,别被坑了!
作为一个打工人,遇到试用期内被辞退的情况,大部分人都是默默地离开,有的连试用期工资都要不到!
公司辞退试用期员工,最常用的理由就是“不符合录用条件”。 其实,只要不是出现这几个错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是不能无故辞退试用期员工的。
要明白,“不符合录用条件” ≠ “不能胜任工作”。 即便是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必须要给出证据来证明的,入职时具体列出的考核指标有没有签字?还有所列出的考核指标是否合理等等,一般情况下公司是无法提供实质性证据的,除非面试的时候员工故意造假学历或工作经验,才能在录用后以这个理由将你辞退。
那么试用期内被辞退能获得什么补偿?可以协商解除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即N+1。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那么不满半年的补偿是半个月工资,加上1个月代通知金,即协商解除可要求1.5个月的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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