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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外汇业务服务 优化银行跨境电商外汇结算 外汇局 (完善外汇业务内控管理机制)

国度外汇治理局对于优化外汇治理 支持涉外业务开展的通知

国度外汇治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治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服务虚体经济高品质开展,国度外汇治理局选择优化外汇业务治理,完善外汇服务模式,优化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现就无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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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国推行资本名目支出支付便利化革新。 在确保资金经常使用实在合规并合乎现行资本名目支出经常使用治理规则的前提下,准许合乎条件的企业将资本金、外债和境外上市等资本名目支出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当时向银行逐笔提供实在性证实资料。经办银行应遵照慎重展业准则管控关系业务危险,并按无关要求对所操持的资本名目支出支付便利化业务启动预先抽查。所在地外汇局应增强监测剖析和事中预先监管。

(二)敞开不凡退汇业务注销。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分类为A类的企业,操持单笔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退汇日期与原收、付款日时期隔在180天(不含)以上或因为不凡状况无法原路退汇的业务,无需当时到外汇局操持注销手续,可间接在金融机构操持。金融机构在为企业操持以上免于注销的退汇业务时,应在涉外收支申报买卖附言中注明“不凡退汇”。

(三)简化局部资本名目业务注销治理。 将合乎条件的内保外贷和境外放款注销注销下放至银行操持。非金融企业内保外贷责任已解除且未出现内保外贷履约的状况下,可到其所属分局(外汇治理部)辖内银行间接操持内保外贷注销注销。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期限届满且反常发入境外放款本息的状况下,可到其所属分局(外汇治理部)辖内银行间接操持境外放款注销注销。

(四)放宽具备进口背景的国际外汇存款购汇归还。 进口押汇等国际外汇存款按规则进入经常名目外汇结算账户并操持结汇的,企业准则上应以自有外汇或货物贸易进口收汇资金归还。在企业进口确实无法按期收汇且没有其余外汇资金可用于归还上述国际外汇存款时,存款银行可依照慎重展业准则,为企业操持购汇归还手续,并于每月初5个上班日外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无关状况。

(五)便利外汇业务经常使用电子单证。 银行按规则以检查电子单证模式操持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敞开企业分类为A类以及成立满2年的条件。银行按规则以检查电子单证模式操持服务贸易、首次支出和二次支出外汇收支的,可不打印电子买卖单证。银行操持团体结售汇业务时,可不打印“结汇/购汇通知单”。银行操持上述业务,应确保电子单证的实在性、合规性以及经常使用的惟一性,并留存电子单证或电子消息5年备查。

(六)优化银行跨境电商外汇结算。 支持更多的银行依照《国度外汇治理局对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治理方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在满足买卖消息采集、实在性检查等条件下,凭买卖电子消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关系资金收付服务。

(七)放宽业务检查签注手续。 金融机构按规则检查经常名目外汇收支时,可依据内控要求和实践业务须要,按如实质合规准则,自主选择能否在单证正本上签注收付汇金额、日期并加盖业务印章,但需按现行规则留存检查资料备查。

(八)支持银行翻新金融服务。 激励银行经过多种模式迷信评价企业资信状况,对主观无法控起因形成涉外收付艰巨的企业区别分类,对开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涉外企业在外汇存款方面给予存款延期、手续简化等歪斜。支持银行应用数字外管平台放开的企业资信、收付汇率等消息,展开合规运营和业务翻新,做好对中小微涉外企业的金融服务。

本通知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其中,第一条第三款因需更新资本名目消息系统,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以前规则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国度外汇治理局各分局、外汇治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市区商业银行、乡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乡村协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口头中如遇疑问,请及时向国度外汇治理局反应。


推动跨境全流程数字化优化提升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大宗商品价格暴涨、物流成本激增等因素加快全球产业链重构,国际贸易形势日趋复杂,不确定性增大。 各类国际展会纷纷延期或取消,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机会大幅减少。 国际贸易订单正从大批量、少频次、标准化商品向小批量、多频次、个性化商品转变。 为应对以上变化,广大民营中小企业日益重视跨境电商等新模式,借助阿里国际站等平台加快传统外贸数字化转型步伐。 化解外贸渠道卡脖子风险的关键在于建立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本土跨境电商平台。 使用全流程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是我国电商平台 探索 出的一条引领行业的道路,具有广阔的成长空间。 跨境电商推动外贸转型 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规模保持高速增长,增速远高于外贸整体增速。 海关统计显示,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5年增长近10倍。 跨境电商监管方式也在不断创新,出台了“清单核放,汇总统计”、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等一系列政策。 我国跨境电商正在迈入全流程数字化的变革期。 自1999年以来,我国各类跨境电商平台逐步成长壮大,成为保就业、稳外贸的重要抓手。 以我国最早的跨境电商平台,阿里巴巴国际站为研究对象,根据平台各个阶段为商家提供的服务,可以将我国跨境电商平台发展分为 探索 期、发展期和变革期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的主要特征是黄页展示。 跨境电商平台为企业提供信息撮合服务,买卖双方线上沟通、线下交易。 第二个阶段的主要特征是在线交易。 跨境电商平台为企业搭建信用担保体系,保障企业在线跨境交易。 第三个阶段的主要特征是全流程数字化。 平台搭建金融、支付、物流、通关、汇兑等全流程数字化服务体系,从传统线上撮合平台向一站式数字化外贸服务平台转型。 跨境电商大幅降低了传统外贸专业化门槛。 民营中小企业借助跨境电商模式实现外贸数字化转型,可以缩小“数字鸿沟”,实现普惠贸易和可持续发展。 同时,我国民营中小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也面临诸多挑战。 一是跨境商机的不确定性。 世界各地市场存在政策、经济、文化、法律、风俗、语言等方面差异,满足消费需求的能力有待提升。 二是物流配送的不确定性。 当前高昂的海运或航空国际物流成本让很多中小企业难以承受。 一些国家或地区落后的物流基础设施也严重影响跨境物流发展。 三是支付结算的不确定性。 跨境支付体系还不完善,支付的安全性和便捷性还有待提升。 四是金融支持的不确定性。 由于我国跨境信用体系不健全,传统金融机构对民营中小企业从事跨境电商业务支持有限。 五是人才保障的不确定性。 既了解电商又了解外贸业务的复合型人才较少。 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流程跨境电商服务 为帮扶民营中小企业应对不确定风险挑战,应加快完善跨境电商服务业,为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提供信息展示、交易服务、金融支持、通关检验、物流履约、外汇兑换、出口退税等全流程跨境电商服务,构建跨境电子商务生态圈。 具体来讲,可以实施以下四方面措施。 第一, 探索 品牌出海路径。 大力发展研发、设计等附加值较高的环节,吸纳全球创新智慧,升级品牌设计理念。 拓展营销渠道,借力社交网络传播方式,扩大品牌宣传。 了解本地消费者文化差异,实现面向消费者定制化销售,提高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 打造跨境电商品牌,建立健全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增强我国跨境电商产品定价主动权,有效提高跨境电商产品溢价能力。 第二,完善全球物流服务体系。 一方面,加快建设海外仓。 推动跨境物流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形成跨境物流与国内制造业协同“出海”的发展格局,通过强化双方在供需合作及供应链层面的深度协同,推动制造供应链和流通供应链的相互耦合。 另一方面,提升物流服务创新能力。 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和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与物流服务的业务流程全面深入融合,加快形成物流运输全流程的信息化、自动化和无人化,降低交易成本和信息传递成本,保证运输服务的安全性、时效性和成本性。 实现跨境电商物流“一单到底”,做到全程透明可视化。 第三,完善跨境金融服务体系。 一是开展跨境电商收付款业务。 鼓励我国银行和第三方收款企业优化收款产品、拓展海外合作,为跨境电商与传统外贸融合提供一站式跨境支付解决方案。 二是发展金融信贷业务。 鼓励金融机构 探索 跨境电子商务与传统贸易融合发展的融资方式,扩大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抵押品的范围。 支持传统金融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企业发展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建设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为国内中小外贸企业提供更系统、更稳定的信贷服务。 三是创新电商保险业务。 鼓励电商企业与国内银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合作,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在线信保、在线保理等业务。 依托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覆盖跨境电商采购全流程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保险产品。 第四,搭建人才培育与引进机制。 一方面,鼓励高等院校设立跨境电子商务专业课程,培养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人才。 推动在跨境电商园区设立产学研合作基地,组织开展跨境电商经验交流,加快培养跨境电商应用型人才,鼓励跨境电商平台为高校学生提供具备真实从业环境的人才培养项目。 另一方面,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 大力支持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国内外交流、培训资助等,实行以跨境电商人才集聚和引进为目的的国际合作,以市场化激励机制引进国际高层次专业人才。 (洪勇 作者单位:商务部研究院电商所) 【纠错】【责任编辑:冉晓宁】

重庆:扩大以新能源汽车为重点的汽车进出口规模

近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若干措施》。 该《措施》表示,将扩大以新能源汽车为重点的汽车进出口规模,实施“渝车出海”行动计划,支持新能源汽车品牌企业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

根据《措施》,将鼓励境内外银行开展合作,强化对出口汽车终端消费信贷支持力度。 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生产企业申请汽车临时出口授权资质。 持续做好二手车出口工作,培育完整的二手车出口交易、整备、检测等上下游配套服务体系,打造二手车出口产业集群。 引导我市汽车生产企业与航运企业签订“滚装船量价运力捆绑协议”,提前锁定运量运力。 进一步发挥整车进口口岸功能,推动全球知名品牌车企在渝设立汽车整车及其零部件区域分拨中心。 《重庆市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若干措施》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国办发〔2023〕10号)精神和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部署,以更大力度推动全市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工作,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稳定外贸进出口规模

(一)稳定电子信息产业进出口规模。 加快建设重庆高新区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认定一批市级加工贸易示范区,强化重点企业物流、用电、用工等服务与保障,帮助笔记本电脑等电子终端加工贸易企业稳订单增订单。 促进电子智能终端产业整体升级,支持电子终端加工贸易企业向品牌、研发、分拨和结算中心等产业链高端延伸。 支持电子终端加工贸易企业开展智能座舱、电子控制器等汽车电子合作研发和委托生产。 大力发展保税维修及再制造业务,促进电子终端加工贸易企业向服务型制造转型。 积极争取电子信息等重点外向型产业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项目。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重庆海关)

(二)扩大以新能源汽车为重点的汽车进出口规模。 实施“渝车出海”行动计划,支持新能源汽车品牌企业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 鼓励境内外银行开展合作,强化对出口汽车终端消费信贷支持力度。 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生产企业申请汽车临时出口授权资质。 持续做好二手车出口工作,培育完整的二手车出口交易、整备、检测等上下游配套服务体系,打造二手车出口产业集群。 引导我市汽车生产企业与航运企业签订“滚装船量价运力捆绑协议”,提前锁定运量运力。 进一步发挥整车进口口岸功能,推动全球知名品牌车企在渝设立汽车整车及其零部件区域分拨中心。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交通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海关)

(三)加快培育外贸新增长点。 用足用好国家进口贴息政策和科技创新、内外资鼓励项目、重大技术装备等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和零部件进口。 加快发展预制菜、火锅食材、中*材等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推进中国西部(重庆)东盟农副产品冷链分拨中心建设,扩大农副产品进出口规模。 聚焦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用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进口展会平台,扩大珠宝首饰、家电家居、养老护理、文创时尚等高品质生活消费品进口。 依托首次进口*品和生物制品口岸等口岸功能,建设进口*品和生物制品保税冷链仓储设施,扩大医*、康复、生物制品等产品进口。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重庆市税务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监局、重庆海关,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和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区县政府)〕

二、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四)实施“百团千企”国际市场开拓计划。 强化服务保障,支持企业参加境外重点展会。 举办中国(重庆)跨境电商交易会,组织企业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重点展会。 加强与驻海外经贸机构的对接合作,构建采供对接渠道,争取境外知名展会优质资源,服务我市展会经济发展。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贸促会,各区县政府)

(五)聚焦重点国别拓展国际市场。 围绕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深化与东盟的经贸合作,对东盟市场实行“一国一策”,制定国别贸易指南。 高质量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发挥重庆RCEP线上线下经贸促进中心和企业服务平台作用,指导企业用足用好RCEP等自贸协定优惠政策。 组织企业参加新加坡亚洲国际食品与酒店展、香港国际美食博览会、香港春季(秋季)电子产品展,深化渝新、渝港经贸合作。 深耕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市场,积极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南美等新兴市场。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贸促会、重庆海关,各区县政府)

三、促进外贸创新发展

(六)加快贸易数字化发展。 深化智慧口岸建设。 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加强地方特色功能建设,持续推进“单一窗口”功能由口岸通关向口岸物流、贸易服务等全链条拓展。 积极推进中新“单一窗口”合作,深入开展铁海联运数字提单研究并加快推广应用,探索与新加坡等东盟国家在跨境贸易通关和物流信息等方面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支持有实力的外贸企业运用新技术建设数字化平台。 培育认定一批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鼓励其建设“一站式”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助力中小微企业加速“出海”。 支持数字化服务商,赋能研发制造、市场营销、跨境通关、物流仓储、贸易融资及售后服务等全链条数字化改造和应用。 (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

(七)培育发展绿色贸易。 引导外贸企业开展绿色技术工艺革新、生产流程再造,推进产品绿色低碳转型。 引导重点企业、科研机构主导或参与绿色低碳循环相关标准制(修)订,做好国际标准衔接和转化工作。 对重点行业企业组织开展培训,增强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意识和能力。 支持绿色低碳和环保产品扩大出口规模,推动发展绿色贸易。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八)推动跨境电商持续创新发展。 持续推广“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支持传统外贸企业、制造企业和流通企业通过跨境电商渠道拓展市场、培育自主品牌。 深化重庆跨境地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信用共享,探索提供金融服务,建立统计监测、风险防控等公共服务体系。 抓好跨境电商示范区建设,培育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功能配套完善的跨境电商产业园。 搭建跨境电商数字金融服务网络,着力提升跨境电商移动支付、贸易融资等综合性数字金融服务能力。 针对符合条件的宠物食品探索开展跨境电商分装零售进口试点。 探索开展“保税展示+跨境电商”快速配送新零售模式试点。 探索开展跨境电商网购保税零售进口跨关区退货模式试点。 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商出口至海外仓模式出口退税流程。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金融监管局、重庆海关、重庆市税务局,各区县政府)

(九)创新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 完善市场采购贸易管理体系,推进大足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基础设施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 建立区域联动发展、区域通关协调和物流合作机制,推进大足区龙水五金市场与各大专业市场合作,扩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辐射范围。 强化供应链金融服务,引导金融保险机构加大对市场采购贸易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 推动市场采购贸易与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重庆市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重庆海关,大足区政府)

四、强化金融服务支撑

(十)加大对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力度。 支持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出口信保重庆分公司)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短期险承保规模。 创新承保模式,加快研发支持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的出口信用保险产品。 加强市级小微外贸企业统一投保平台政策宣传。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调整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承保和理赔条件,进一步扩大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承保规模和覆盖面。 推动出口信保重庆分公司发挥全球信保风险信息数据库作用,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免费自主查询海外客户风险情况,助力企业科学决策。 (责任单位:出口信保重庆分公司、市商务委)

(十一)加强对外贸企业融资的支持。 进一步发挥陆海新通道金融服务联合体作用,搭建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共享中外资、境内外、离在岸机构网络、客户资源及信用信息,打通联合体内部金融信用渠道,赋能商业信用,为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提供外贸撮合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增加外贸企业信贷投放规模,加大票据融资支持力度。 鼓励银行和保险机构加强保单融资增信合作,加大对外贸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力度。 鼓励银行机构创新业务模式、开辟业务新路径,深化境内外银行金融机构合作,为外贸企业积极开展跨境供应链融资、“多式联运”提单融资、离岸人民币国际信用证业务等提供便利。 (责任单位:人行重庆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出口信保重庆分公司)

(十二)加强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金融支持。 鼓励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外贸企业积极给予续贷支持,对经营前景良好、暂时遇到困难的小微外贸企业,统筹运用贷款展期、重组等方式,帮助其渡过难关。 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和线上续贷产品。 用好“渝贸贷”政策,缓解中小微外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 充分发挥重庆市外贸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融资增信功能,进一步扩大中小微外贸企业保单融资业务规模。 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对接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借助其增信功能和在企业生产、交易、通关、退税等方面的信息优势,为更多中小微外贸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责任单位:人行重庆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市商务委、市金融监管局、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出口信保重庆分公司)

(十三)优化跨境结算服务。 深入开展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支持将更多企业纳入便利化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便利化试点企业覆盖面。 推动银行机构为真实、合规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市场采购贸易等新业态新模式提供高效、便捷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 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提供安全、低成本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鼓励银行为跨境电商提供个性化、定制化资金结算方案。 持续开展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汇率避险产品和服务,用好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奖励政策,推动全市外汇套保业务增量扩面。 (责任单位:人行重庆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市金融监管局)

五、优化外贸发展环境

(十四)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推广应用“单一窗口”智能通关功能,积极开展“单一窗口”跨区域合作,实现通道通关物流动态全程可视化、可追踪。 根据企业需求,扩大“船边直提”“抵港直装”试点范围,探索在江北国际机场航空口岸开展“直提直装”试点。 对进出口鲜活易腐农食产品实行优先查检和“5+2”预约检查模式,做到即到即查即放。 全面推广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模式。 在全市各综合保税区实施货物进出区“四化”(精细化通道管理、差异化卡口管理、智能化场站管理、一体化风险防控)监管新模式。 持续推动各类进出口许可证申领无纸化、便利化。 建立“重点企业培育库”,加大对“专精特新”等重点企业的信用培育力度,支持更多优质外贸企业成为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 进一步优化一类、二类出口企业办税服务举措。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海关、重庆市税务局)

(十五)进一步提升口岸物流服务能力。 持续保障中欧班列稳定开行,大力拓展西部陆海新通道的承载和辐射能力。 优化运力结构,充分释放长江黄金水道运能,织密国际航线网络,提升通道对外贸企业的支撑力。 推动外贸物流降本增效,为重点外贸产品、外贸企业定制物流综合解决方案,进一步畅通汽车、消费型锂电池货物等重点产品的出口渠道,引导开行滚装船、集装箱班轮,力争突破铁路、水运通道带电产品运输的制度障碍。 完善重庆口岸功能,积极争取水运口岸扩大开放,推动新开口岸申报设立进境水果、粮食、肉类等特殊商品海关指定监管场地。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贸促会、市司法局、重庆海关)

(十六)便利跨境商务人员往来。 加强对企业出境参展、招商以及境外商务人员来渝采购、洽谈等出入境的服务保障,支持更多企业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 积极推进国际客货运航班恢复运营,满足国际人员往来和对外经贸交流需要。 (市政府外办、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十七)妥善应对国外不合理贸易限制措施。 切实发挥商务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商协会及应诉企业“四体联动”机制的作用,指导企业妥善应对国外不合理贸易限制措施。 建立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工作站,健全国际贸易摩擦监测预警体系。 加大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和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培育力度,健全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联席机制。 编制涉外法律实务业务指引和典型案例,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 及时发布贸易风险提示信息,便利企业及时掌握相关贸易政策,增强企业获得感。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贸促会、市司法局、重庆海关)

六、加强组织实施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工作,全力实现进出口促稳提质目标任务。 鼓励各区县因地制宜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增强政策协同效应。 市商务委要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密切跟踪外贸运行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发展形势,并针对外贸领域的发展变化情况和存在的实际问题,不断充实、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同时要加强协作配合和政策指导,打好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政策措施组合拳,帮助企业稳订单、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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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针对跨境电商企业的外汇管制有哪些?

国家对跨境电商企业的外汇管理措施主要集中在支付渠道和额度控制上。 2015年曾试行跨境电子商务支付管理办法,允许第三方支付公司作为通道处理资金,但缺乏明确准则。 2019年,汇发13号文出台,限制了支付公司的范围,只有获得试点资格的企业才能合法进行跨境电商支付。 个人外汇年度限额为5万美元,超过此额度需通过合法途径,如通过香港中转,但这种做法虽然快速但不合规。 举例来说,一个跨境电商卖家由于报关与实际外汇收入不匹配,导致外汇管理局进行核查。 要避免此类审核,关键在于明确区分货物报关贸易、一般贸易和服务贸易项下的外汇。 企业需要根据自身业务模式精确划分并合规处理外汇数据。 长远来看,财税合规是跨境电商企业发展的必要条件,如有相关疑问,可寻求专业咨询。 了解更多税务筹划、结汇方式和出口退税等内容,请点击相关链接深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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