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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医在校生有出路吗 好务工吗 (专科医学生在校期间可以考哪些证)

一些医院招收的医生基本都是名牌大学毕业,专科生面临这种状况,假设还是想要学医,那在学校时期就必定先把专业的常识学好,最好是能够参与一些较量取得一些效果。

专迷信医有出路吗

1、医学专业对专业性要求很高,假构想要进一所好的医院,那么大家要面临的考验还是十分多的,如今有很多医学专业的本科生毕业之后雷同找不到上班,然而无论学什么专业都是有开展好的和开展不好的,只不过说专科生面临的应战和艰巨愈加多。

假构想要在泛滥的竞争者中锋芒毕露的话,那么必定要在校时期器重自己才干的优化,关于专科生来说选用医学专业在校时期最好参与专升本考试,而后要是有才干的话,再参与考研,这样对以后的开展愈加有协助。

2、专迷信医也不是没有出路,有很多基层是很不足医生的,不少上档次学历的毕业生不情愿下基层,专科医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去,只管在各方面都没有大市区好,但最最少也是一个锻炼的时机,在基层医院上班,只管工资不高、环境也没那么好,然而也会接触到各种类型的病人,医者父母心,缓缓就会习气并青睐上那个中央。

医学类专科专业好务工吗

专科生学医其实找上班是比拟难的,由于本科上学医的就比拟多,而且本科生学医近几年在务工时很艰巨,一方面由于学医的人数越来越多,好上班难找,另一方面是学历比拟低,学到的常识就有限,不足实习锻炼的时机。

如今大医院主刀大夫学历都特意高,基本上都是硕士钻研生以及博士学历,所以想找好上班比拟难,所以专科毕业生要想有好的开展,首先须要优化学历,最最少也要读研,才干无时机在相对较好的医*外面上班。

当然,有些专业也不必定非要高学历,比如护理专业,但要考初级护理资历证,这样以后才干赚钱更多,而且上班也更好,同时也更容易务工,这还是护理专业的最佳出路。专科医学类专业有很多种,各专业务工前景和务工方向都是不同的,但只需你踏虚浮实学好自己的专业,学精学透了就会有用武之地,都能看病救人。


成人高考中,统考生和农民工考生有什么区别?

没有区别,每个人都一样。

成人高考条件及要求

其实参加成人高考条件及要求真心很简单,只需要年满18周岁,只要是我国守法的公民,身体健康能够自理,独自完成所报考的学业,并且非在校生,为社会从业或其他人员,符合一定的学历条件即可报名。

成人高考有两个不同的层次,对应学历的条件不同,报考高中起点升专科或本科的考生,需具有高中或中专同等文化程度,如没有毕业证书则须有相关证明自己具有同等的文化水平;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需具有大专或本科以上毕业证书。

成考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身份证遗失,应及时到派出所办理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同时标明身份证号码,并迅速补办身份证,以不耽误考试。

2、学历证明: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相应复印件,按照教育部规定,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须持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其以上文凭。

3、工作单位证明:成人高校的某些专业对招生对象会有特殊的要求,如不少省对报考脱产专业的考生,要求考生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医学专业要求出具对口单位证明等等,因此考生如果选报这些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一定要预先备好相关工作证明书。

不在户口所在地报考,也需要出示当地的工作单位证明,或者当地暂住证、居住证。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百科-成人高考

2022年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022年北京市为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在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情况,由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做出来如下规定。 2022年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一、报名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在北京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相关政策考生在进行高考报名时,同时选报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所选报科目须已通过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方可报考。 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我市集体户口的毕业生,可在限定范围内报名:体育类中专校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名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艺术类中专校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名参加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 其他情况不得报考。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能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 报名办法报名包括网上提交报名申请、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和现场报名资格确认三个阶段,具体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北京市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执行。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教育部要求做好此项工作。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考生如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证明材料。 考生体检时间为3月20日至4月20日,考生的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 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体检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三、考试与评卷北京市受教育部委托高考实行分省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2022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 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 学考等级考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由考生自主选择3门参加考试。 统一高考时间安排外语考试分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统考英语听说考试与笔试分离,实行计算机考试,一年两次考试,第一次考试于2021年12月11日进行,第二次考试于2022年3月19日进行。 其他外语考试使用全国卷,听力考试一年两考,第一次考试于2022年1月8日进行,第二次考试于2022年6月8日进行。 学考等级考时间安排评卷评卷工作分科目集中进行。 各科目评卷点分别成立评卷工作领导小组,在市高考评卷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语文、数学、英语及学考等级考各科目均实行网上评卷。 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 英语听说考试满分50分,其他外语听力考试满分30分,取两次听说考试的最高成绩与其他部分试题成绩一同组成外语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学考等级考科目成绩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高中等级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方式的通知》要求进行折算,每科目满分100分。 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本科批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以及学考等级考共六门科目总分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专科批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招生章程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 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学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及其他信息,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高校的招生章程必须经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核定后方能向社会公布,公布后不得擅自更改。 有关高校制定的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办法须符合教育部及生源省份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 高校特殊类型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报属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 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高校应按教育部要求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 五、招生计划市高招办依据教育部分送至北京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信息,以及高校提前确定的招生专业对学考等级考的科目要求,与各有关高校核对分专业计划及其说明后,整理形成《北京市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统一向社会公布。 除教育部规定可以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外,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均须经教育部汇总分送。 未经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市高招办不予接收和公布,不安排在京招生。 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的通知》文件规定,实施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院校应分区投放“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 根据教育部有关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相关精神,北京市属部分本科高校在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投放“农村专项计划”,该计划只招收户籍和学籍均在上述区的农业户口考生。 从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农村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相应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农村专项计划”招生高校要及时将当年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相关考生信息反馈市高招办。 六、志愿填报考生要在认真阅读相关招生政策规定以及高校招生章程后,按规定时间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依据《北京市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填报志愿。 考生志愿分本科、高职按录取批次顺序填报。 本科志愿本科阶段的志愿填报与录取投档采用院校专业组方式。 院校专业组由院校根据不同专业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设置,是本科志愿填报与录取投档的基本单位。 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多个专业。 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 同一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也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 1.志愿设置本科招生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普通批2个批次,并按顺序依次录取。 本科志愿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单位设置,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每个志愿一般设置6个志愿专业和一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调剂”选项。 本科提前批分艺术类和普通类,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能兼报。 艺术类和普通类均设置A、B两段,并分别按顺序依次录取。 艺术类A段设置2个顺序志愿,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在本段录取;其他艺术院校在艺术类B段录取,分美术类和非美术类,美术类设置8个平行志愿,非美术类设置2个顺序志愿。 普通类A段设置2个顺序志愿,军事、公安、飞行学员、部分体育专业、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等院校在本段录取;普通类B段设置20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1所院校1个专业,“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和“农村专项计划”在本段录取。 本科普通批实行平行志愿,设置30个志愿。 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两类特殊类型招生单独设置特殊类型志愿,考生可填报1个志愿,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束之后本科普通批录取开始之前进行。 取得资格认定的考生,须将资格认定高校填报在该志愿中,方能享受相关特殊类型招生政策。 2.志愿填报时间本科志愿在高考成绩发布后填报,首次志愿填报安排在6月27日至7月1日,征集志愿填报时间根据录取进程进行安排。 高职志愿1.志愿设置专科招生设置专科提前批、专科普通批2个批次,并按顺序依次录取。 专科提前批分艺术类和普通类,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能兼报。 艺术类分美术类和非美术类,美术类设置10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1所院校1个志愿专业;非美术类设置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设置1所院校6个志愿专业。 普通类设置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设置1所院校6个志愿专业。 专科普通批设置20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1所院校1个志愿专业。 2.志愿填报时间7月21日至7月22日征集志愿录取期间,按考生已填报志愿录取结束时,如当前批次高校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征集考生志愿。 本科提前批艺术类A段和普通类B段不设置征集志愿。 1.志愿设置本科提前批艺术类B段美术类征集志愿设置5个平行志愿;本科提前批艺术类B段非美术类、本科提前批普通类A段征集志愿设置2个顺序志愿;本科普通批征集志愿设置10个平行志愿。 专科提前批艺术类中的美术类征集志愿设置5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1所院校1个志愿专业;专科提前批普通类和艺术类中的非美术类征集志愿设置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设置1所院校6个志愿专业;专科普通批征集志愿设置10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1所院校1个志愿专业。 2.志愿填报时间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在下一批次录取开始前进行。 录取期间,征集志愿填报时间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 考生登录志愿填报系统的初始密码为登录报名系统所用的密码。 考生须妥善保管志愿填报系统登录密码,切记不要泄露。 考生要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志愿填报时间一经截止,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信息。 七、录取高校在京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录取期间,高校和市高招办要保证通信联络畅通。 参加不同批次录取的高校,分别执行不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使用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录取原则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 高校须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 参加本科招生录取的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学考等级考成绩构成,总成绩满分值为750分。 高校将统一高考成绩、学考等级考成绩作为本科录取的基本依据,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高职阶段采用“统考+合格性学业水平考试”招生模式,专科录取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组成。 招生高校根据各专业培养需求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中选定2门作为资格要求,考生相应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方能投档。 专科录取时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具体使用办法由招生高校在各自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投档规则高校应结合在京招生计划数及生源分布情况,在市高招办规定时间内明确本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并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市高招办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顺序志愿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投档,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若高校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对未完成计划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 本科平行志愿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专业组。 当报考同一志愿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人数大于该志愿计划余额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选考三科总成绩,对单项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志愿招生计划,单项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高职平行志愿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符合要求且有计划余额的志愿。 当报考同一志愿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人数大于该志愿计划余额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对单项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志愿招生计划,单项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录取过程中,首先在批次分数线上进行考生已填报志愿的录取,如有高校招生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依次进行批次分数线上征集志愿录取和降分征集志愿录取。 照顾对象的录取1.下列考生,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下列考生,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3.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该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4.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或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5.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7.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8.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同时符合多项高考加分条件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只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投档。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 各区高招办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对照顾对象名单进行公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 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于6月上旬开始公示全市照顾对象名单。 公示信息要保留至8月底。 对残疾考生的录取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按教育部规定,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换录录取名单备案与录取通知书发放高校须将在京拟录取考生名单标注录取类型后,报市高招办核准,并增补有关特殊类型招生计划。 市高招办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生成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后发送有关高校。 高校根据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执行。 考生档案考生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 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内容。 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已录取考生须向高校提供纸质档案,纸质档案包括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学籍档案和考生报名信息表、考生体格检查表等考务档案。 考生电子档案内容必须与纸质档案相对应部分内容一致。 各区高招办负责组织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进行组档。 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档案建立和管理,并对毕业生纸质档案客观真实性负责。 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 新生报到后,高校应将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 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八、特殊类型招生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强基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均须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 军队院校招生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考生须参加政治考核和军检,具体安排以2022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为准。 报考有面试要求的高校或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招生高校的要求参加相应的面试。 九、信息公开公示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等学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坚决落实信息公开制度。 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根据招生类型不同,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分别包括姓名、性别、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 高校网上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各区高招办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 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十、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校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党员,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强基计划、保送生、综合评价试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高职分类招考等类型招生考试均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执行。 对在上述类型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中学及有关工作人员要进行从严查处。 其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市高招办接到高校通报将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外地户口可以在江苏高考吗

外地户口在一定条件下可在江苏高考。 江苏省教育厅下发通知:“从2013年起,凡在江苏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 其监护人在江苏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随迁子女,均可在江苏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和本科、专科层次录取。 ”2013年,异地高考政策“破冰”,共有12个省份启动实施。 2014年,异地高考实施地区继续增加。 教育部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将有28个省份开始解决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问题。 江苏省是外来务工大省之一。 来自省教育厅的统计显示,2013年参加江苏高考的异地考生有374人,其中263人被各类高校录取,录取率近76%。 扩展资料: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随迁子女的教育,近些年来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一起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动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教育并且参加升学考试。 一、推动普惠性的学前教育。 2010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教育部会同财政部实施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在这个计划当中,我们专门设立了“城市学前教育的综合奖补”项目,目的在于要支持地方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问题。 通过这一行动,这三年来已经有超过300万人次的幼儿受益,这是一个方面。 二、推动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我们在这一方面,一向采取“两为主”的政策,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 可能大家注意到,近些年,公办学校接收随迁子女教育保持年均百万以上的增长,截止到2013年底,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随迁子女1200万人左右,这些随迁子女超过80%在公办校就读。 三、推进中职免学费政策。 从2009年以来,财政部、发改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实施了中职免学费的政策,而且不断地扩大范围。 到2012年,国家中职免学费政策受益学生占到全部中职学生的90%左右。 应当说,到今年有19个省市已经把免学费政策扩大到了全部在校的中职学生。 也就是说,在多数省份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是不收费的。 四、推动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 2012年8月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46号文件。 按照这个文件,到目前为止有27个省份明确了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政策,有30个省份明确了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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