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假设你想要一个详细的例子,让咱们经常使用慎重主义,由于它实用于第五批改案的“Takings”条款,由于这可以在相对较短的期间内用三个更高法院案件来证实:
除非有大陪审团的陈说或 ... ,否则不得要求任何人为 ... 或其余臭名昭著的罪状担任抗争或公共风险;任何人也不得因同一罪状而两次遭到生命或肢体的风险;未经合理法律程序,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自愿作不利于自己的证人,也不得被剥夺生命、自在或财富;私有财富不得无偿专用。
原创主义者,无论是“原创群众了解”还是“文本主义者”,对“公共经常使用”的含意都有必定的了解。 ... 有权征用“征用权”下的私有财富,以修建路线、为专用事业发明通行权等。
但是,用“滑坡”的说法,征用权初次被滥用是在1954年“市区降级”大潮时。伯曼诉帕克案是之一套西装。它应战了 1945 年的《哥伦比亚特区重建法》。更高法院裁定:
1945 年的《哥伦比亚特区重建法》合乎宪法,实用于依据行政机构为重建的综合方案而在征用权的权势下征用上诉人的修建物和土地(仅用于商业目的)哥伦比亚特区的大局部地域,以消弭和防止贫民窟和不合规范的住房条件——即使这些财富以后或者会依据旨在成功这些目的的条件发售或出租给其余公家利益。
(a) 国会对哥伦比亚特区的权势包括一个州对其事务或者行使的一切立法权势。
(b) 在遭到特定宪法限度的状况下,立法机关而非司法机关是群众内行使警察权势时须要经过制订的社会立法来服务的重要监护人;而这一准则也不例外,仅仅由于触及到煊赫畛域的权势。
(c) 本法院不会闭庭确定特定的住房名目能否可取。
(d) 假设国会选择国度首都既漂亮又卫生,那么第五批改案中就没有任何阻碍。
(e) 一旦该指标在国会的权势范围内,经过行使征用权成功该指标的权益是明白的。
(f) 一旦确定了公共目的,口头名目的模式将由国会和国会独自选择。
(g) 本法院不能说私有制是促成社区重建名目公共目的的惟一 ... ;国会无权为此目的应用私营企业机构,或授权将私有财富作为此类名目的一局部,并将其转售或出租给相反或其余公家方。
(h) 国会或其授权机构在一个区域而不是在一一结构的基础上处置社区受损局部的疑问并不超出国会或其授权机构的权势范围。在平衡的综合方案下从新开发整个地域,不只包括新住宅,还包括学校、教堂、公园、街道和购物核心,这显然与维持现实的住房规范无关,因此在国会权势范围内。
(i) 该法案中蕴含的规范足够明白,足以允许行政机构授权口头方案,不只消弭贫民窟,而且消弭偏差于发生贫民窟的破败地域。
(j) 一旦确定了公共目的,为名目征用的土地的数量和性质以及成功综合方案所需的特定土地由立法机关自行选择。
(k) 假设重建机构以为在启动重建名目时有必要取得土地的所有一切权,以区别于位于其上的令人反感的修建物,它可以这样做。
(l) 这些财富一切人的权益在他们收到第五批改案规则的作为征收多少钱的公正补救时获取满足。
请留意对“贫民窟”和“破败地域”的重复提及。征地的理由是“市区降级”——消弭贫民窟和“破败地域”,这是一种公共东西,但不必定是公共用途。这一选择证实了将某些公家方在征用权下取得的财富发售给其余公家方的合理理由。
但是,第五批改案在呐喊“公共经常使用”方面十明显确。
夏威夷住房治理局诉 Midkiff 案遵照了这一选择1984 年,夏威夷州应用征用权从其公家一切者手中征用少量土地,而后将这些地块分离并发售给寓居在其上的租户。但是由于原客人获取了“公正的补救”,所以这次 ... 是非法的。
走下滑坡的之一步:以“市区贫民窟变革”为理由。
滑坡的第二步:以“偏心再调配”为理由。
而后是凯洛诉新伦敦案 2005 年。更高法院在该案中裁定,康涅狄格州新伦敦市可以经过征用权在非贫民区征用完整的屋宇,而后将其发售给承诺建造工业综合体的第三方,由于“公共用途”如今被定义为“它以为将为社区带来可观利益的开展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新的务工时机和参与的税收。”
法院仅经常使用 51 年来的三个案例,经常使用慎重主义将“公共用途”从新定义为“参与税收”。
正如法院的“原始群众了解”原旨主义者克拉伦斯·托马斯大法官在他的异议中所写的那样,“本法院对宪法的解释发生了重大失误。”
哦,在Kelo选择十年后,没有工业园区,没有新的上班岗位,也没有新的税收。市区不时征收的财富税也隐没了。土地是空的。